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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审理原告赵利飞与被告天津市金旭机械工贸有限公司、牛金宝、范春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6月2日下午14:30在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主审法官:曹希兴。
  发布时间:2015-06-01 15:09:31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审理原告赵利飞与被告天津市金旭机械工贸有限公司、牛金宝、范春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6月2日下午14:30在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主审法官:曹希兴。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