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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审理原告刘永清、被告刘庆祥、张卫华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于2015年5月25日上午8:30在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主审法官:汪玉忠。
  发布时间:2015-05-25 08:02:15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审理原告刘永清、被告刘庆祥、张卫华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于2015年5月25日上午8:30在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主审法官:汪玉忠。
来源:民三庭
责任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