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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审理原告刘秀利、蒋发、冯胜和、温志红、王顺利、王志利与被告王贺新、王志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5月26日上午8:30在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主审法官:穆硕。
  发布时间:2015-05-25 08:49:09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审理原告刘秀利、蒋发、冯胜和、温志红、王顺利、王志利与被告王贺新、王志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5月26日上午8:30在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主审法官:穆硕。
来源:民三庭
责任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