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两次、三次……一个星期的时间里,董非法官的身影在杨津庄镇某村委会里出现了9次,名副其实地成为了这里的一位特殊访客。
事情的起因源自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刘某某系河北省玉田县林西镇人。2011年8月,被告蓟县杨津庄镇某村修建村内水泥路,经竞标原告获得承包资格。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被告按照工程进度给付原告工程费,于2012年5月1日付清,如不能按时付清则需支付利息。后刘某某按协议约定按期按质修建了水泥路,并交付使用,但被告却未能如期结清工程款。故原告具状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工程款235814元及利息69316.3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案件分到手后,董非法官立刻找到被告村村主任了解情况。对方明确表示欠原告工程款属实,但村里就是没有钱支付。与此同时,董法官也了解到原告只是一个小工程队,20多万欠款已然令原告承受不起,工程队周转存在严重困难,甚至有解散的风险。得知这些情况后,董法官并不是通过判决草草结案,而是继续耐心细致地做被告工作,这才会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有时候,董法官上午开庭没时间就中午去,村干部白天没时间法官就晚上去……本来一个证据确凿、开庭只需几十分钟、制作判决也只要1个小时就能完事的案件,董法官硬是跑了整整一个多星期。因为他知道,即使判决结案,原告也无法顺利拿到工程款,而拿不到工程款,原告和工程队也就完了。
终于,在董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以及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工程款195000元,余欠款项原告自愿放弃。至此,案件顺利完结,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看着原告拿走盼望多时的工程款,董法官深深地出了口长气,觉得倍感开心。因为他知道,这个案子真的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