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确保审判等各项工作的用车安全,9月11日,我院办公室对全院警用车辆开展了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活动中,办公室主任李文东再次强调了市高院关于警用车辆的管理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要求全体驾驶员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倡导驾文明车、安全车、技术车,自觉接受违章处罚和警务检查,维护法院良好形象;再次明确指出了警用车辆只限于执行公务使用,严禁公车私用;再次全面地对各类车辆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消除故障隐患,确保良好性能,从而为审判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用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