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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干警以老带新聚合力 共同参与协调各方解纠纷
作者:王利  发布时间:2014-09-16 08:03:22 打印 字号: | |
  • 调解现场
  全院干警大会召开后,民二庭迅速组织召开庭务会。会上,庭长黄子龙带领大家,鼓干劲、找不足、定任务、促成绩,力争克服案件大幅激增、人员少任务重困难,保证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子龙庭长特别强调,要有精品意识,庭审要规范、文书要认真、归档要及时,并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推出优秀的直播庭审。同时,该庭深刻领悟大会上振怀院长提出的:“新老结合、同心同德,共同促进全院工作上水平”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如该庭近期妥善化解的两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便是新老结合实际运用的典范。

  这两起案件由法官赵国动承办。纠纷的起源追溯到2007年,蓟县官庄镇莲花院村经村两委会研究和群众代表讨论通过,将本村漳河南岸(莲花院段)埝坝北侧河岸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对外发包,该村村民张某某中标,承包经营该河岸并栽种了树木。2010年,该村采用同样的方式将漳河北岸(莲花院段)埝坝南侧河岸发包给孟某某经营,孟某某亦在承包地内栽种了树木。今年,张某某和孟某某被告知,漳河河道清淤被确定为县重点工程,河道内栽种的树木必须清除。可二承包户在承包地内已作了大量投入,因清除树木后的损失事宜与发包方协商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考虑到这两起案件既影响到县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又涉及到承包户的切身利益和村集体的稳定,现二承包户就赔偿问题已多次到镇、县信访,如若处理不好很可能引发严重后果。为此,赵国动法官接手案件后,主动向审判经验丰富的副庭长曹希兴求教。曹副庭长经认真查阅卷宗、询问当事人并了解他们的司法诉求后认为,处理本案的关键在于确认承包户的损失数额,并建议以此为突破口,协调各方利益。赵法官随即确定了先行调解以及积极争取蓟县官庄镇党政部门支持,并立足于承包户与莲花院村村民对法院的信任,深入村集体公开调解的工作思路,并得到了庭里的认可与支持。调解当天,曹法官带着赵法官、书记员小高一起来到莲花院村,会同原、被告及该镇党政工作人员就承包户损失问题进行公开讨论。在新老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两起纠纷顺利调解结案。
来源:民二庭、研究室
责任编辑:高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