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本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执法尺度,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建立上下级法院沟通机制,日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干警,在庭长王晓燕的带领下,应邀来我院与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立案二庭负责同志共同召开了业务研讨会,对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研讨、沟通和交流。
会上,王晓燕庭长介绍了一中院速裁庭人员、办案范围和自2013年5月份成立以来审理二审案件情况,并介绍了其庭具有审理辖区内30%的简易二审民商事案件以及办案节奏快、结案时间短的特点。她还就蓟县法院上诉案件存在问题进行了指点:一是案件管辖异议不能忽视,管辖异议裁定不但可以上诉,二审裁定还可以申诉;二是蓟县法院裁判还有不统一的情况,需要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近期,一中院准备召开统一执法尺度的专门会议;三是裁判文书要避免低级错误发生;四是一中院速裁庭办案节奏快、结案时间短,上诉期间进行调解时间短,要降低发改率,应在提高一审案件质量上下功夫;五是对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要加强沟通,特别是对具有蓟县地区特点的上诉案件,更要加强相互通报情况。立案二庭庭长张艳介绍了我院速裁工作做法和经验,其他庭负责人就各自职能分工以及二审加强对一审指导、拓宽沟通渠道、相互提高、共同提高审判质量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与会人员就有关租赁合同、交通事故、保险合同、房屋买卖等存在争议问题和提高案件质量、减少案件发改进行了研讨、沟通和交流。
通过这次研讨会加深了相互了解,增强了相互信任,建立了相互沟通机制,取得了相互支持、共同提高的共识,为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提高我院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必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