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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最高法院法官职务行为“五严禁”
  发布时间:2014-04-23 06:51:07 打印 字号: | |
  (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高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