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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循善诱促调解  缓解矛盾暖人心
作者:高大厦  发布时间:2014-04-22 09:11:10 打印 字号: | |
  原告杨某某今年4周岁,在2010年夏天,他因为感冒引发肺部感染到蓟县桑梓镇西赵社区服务站进行救治,该服务站的医生为其进行先锋注射,因为注射的位置出现偏差,造成原告无法进行站立和行走。原告的家长心急如焚,到处借钱去北京给孩子进行医治。医治后,原告的家长找到桑梓镇西赵社区服务站就医治费用问题进行协商,但是一直无法得到答复的他们无助地向法院递出诉状,希望法院能为他们的儿子讨一个说法。

  张凌志法官刚刚来到民三庭,拿到这本厚厚的卷宗,张法官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畏难情绪。他关心原告的身体状况,多次找到原告了解情况,生怕因为乡医的一针注射给孩子带来了终身残疾。同时,张法官积极询问被告乡村医生、蓟县桑梓镇西赵社区服务站、蓟县桑梓镇刘家顶卫生院的意见,可是乡医的态度非常恶劣,极力否认给原告进行打针医治的行为,并且社区服务站也在事发后进行了解体。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本身的矛盾性很强,医患双方的情绪激烈,加上本案中原告的举证能力非常有限,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这个案件陷入了僵局。张法官清醒地认识到法定程序的时间长、责任主体的复杂使得幼小的原告迟迟不能得到赔偿,他决定用最快的速度、最到位的救济来帮助原告,解决这起纠纷。他一边多次走访卫生院,询问乡医的管理制度和情况,一边以法、以理对被告乡医和社区医院进行沟通和教育,终于在多方的努力下达成了一致的调解结果。

  张法官在把赔偿款一万六千余元交给原告父母的手中时,终于如释重负。看到他们的笑脸,同样身为父母的张法官深深理解他们复杂的心情,同时他也叮嘱原告的父母给原告进行积极的医治,希望幼小的原告能快乐、茁壮地长大。
来源:民三庭
责任编辑:高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