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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自习室 | 分享心得 共话法治“枫”景
作者:审判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06 09:32:01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这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发扬“枫桥经验”,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方法,指明了方向。





日前,蓟州法院以“枫桥经验学习心得分享”为主题举办第六期“法官自习室”。蓟州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丽,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朱战国出席活动。立案庭、执行局、各民事审判业务部门、五个人民法庭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主持会议。

 



△分享调研启示心得

△汇报调研考察情况

会议首先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干警对蓟州法院赴浙江法院调研考察的情况作了汇报,介绍了浙江法院在诉源治理、审判管理、数智赋能以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马伸桥人民法庭和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分别分享了调研启示心得,与会同志就审执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枫桥经验的推广应用进行热烈讨论。

 

△与会同志就审执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枫桥经验的推广应用进行热烈讨论

会议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彰显法治思维,其核心在于化解纠纷,实现“矛盾不上交”。一要坚持党建引领,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服务大局中来,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二要深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变被动为主动,变自我发力为学会借力,变案件办结为案结事了,激发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动能;三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及时梳理总结提炼基层一线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度挖掘法院工作中的“枫桥式工作法”。要以此次研讨交流为契机,把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