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亚民、尤晓明:
本院受理原告冀晓永与被告陈亚民、尤晓明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即2022年5月23日)15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联系人: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肖勇
地 址:天津市蓟州区迎宾大街90号
邮 编:301900
电 话:82853029
陈亚民、尤晓明:
本院受理原告冀晓永与被告陈亚民、尤晓明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即2022年5月23日)15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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